信阳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统筹管理与制度计划。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起草学校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文件,制定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专兼职督导教师,合理组织各项督导检查任务。

二、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价。组织督导教师开展随堂听课评课及深入各院部教研室督查指导教研活动,参与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组织开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教学设计等教学材料专项检查;综合督导、同行、学生评价数据,按规定权重核算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果。

三、信息收集与反馈通报。定期汇总督导教师工作小结,并收集、整理学生教学意见建议,编制印发《教学督导简报》;及时向学校和各院部反馈督导、检查、评价情况,做好教学信息上传下达。

四、沟通协调与联动配合。加强与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及各院部的沟通对接,共享教学质量监控信息资料;做好校领导、相关部门、督导教师之间的联络沟通,凝聚质量保障工作合力。

五、档案整理与资料归档。规范整理督导检查、听课记录、评价数据、督导简报、文件通知等各类材料;做好督导档案、教师评价档案、专项检查档案的分类、统计、存档备案,确保工作留痕、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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